全民健身工作寻求新突破大融合有大发展

    当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活动等“三边”工程建设日趋成熟和完善,全民健身工作应该如何取得新的突破?其实,在《全民健身条例》颁布之初,就已为我们指明方向。《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其体育部门主管、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而在这一点上,作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北京显然已经走在了前列。
    “大群体”要有“大眼光”,“大眼光”要求“大融合”,“大融合”才能“大发展”。当世界都越来越成为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地球村”,全民健身又有什么理由故步自封?尤其是当国务院46号文件出台后,体育产业已吹响了冲锋的号角,而全民健身产业想要发展,自然也必须打开大门,走融合发展之路。其中不仅有社会力量的融合,更包括部门间的借力使力,互相拓展发展空间。当然,这样的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更应有制度上的长效保障。现在北京体育已迈出第一步,让我们期待着以后的更多步。

(卢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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