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 确保免费低收费开放惠及群众

    为了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体育局 关于开展政府向体育场馆购买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到实处,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公共财政资金对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给老百姓运动健身带来的实惠。从实施场馆开放工作开始,四川省对纳入免费低收费开放序列并获取政府奖补资金的场馆作出了服务标准要求:
    一是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每周不少于35小时,全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不少于8小时。
    二是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三是体育场馆在“全民健身日”,应向社会全面免费开放。
    四是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应尽可能满足健身群众晨练、晚练的需求。
    五是大型体育场馆每年免费向社会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应做到: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举办体育讲座、展览不少于4次;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进行国民体质测试不少于3000人次。
    六是体育场馆要在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免费和低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收费标准等;要在显著位置标明体育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安全警示标志,指导锻炼者正确使用体育设施;要定期对场馆进行保洁,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对安全性能检查并及时维护;要完善安全运行制度,特别是突发安全事故预案处置,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安全、消防等主管部门并妥善解决。
    七是体育场馆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应提前向社会公告。
    八是体育场馆实施低收费开放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正常收费的50%。
    为进一步贴合实际,掌握准确信息,2016年四川省还将引入2项新举措,一是建设网络申报系统,将各场馆2014、2015年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信息进行录入汇总、逐级审核上报方可申报进入2016年政府奖补名录并接受监督;二是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招选民办调查机构对纳入名录的场馆进行免费低收费开放绩效调研和群众满意度调查,以求实事求是地调整场馆名录和改进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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