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体育需加快建立校外体育辅导员制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关系着一个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
    2015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国民体质监测公报》显示,比照2010年,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总体水平虽开始呈现“稳中向好”态势,但仍然隐忧重重,青少年体质下滑的总体趋势未能彻底扭转。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指出:发展体育事业,推广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又进一步从全民健康的角度为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青少年体质健康问题也是世界共同面临的急迫问题,世界各国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国家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以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通过一系列激发青少年参加学校体育和校外体育活动的举措,来保障青少年参与体育的公平权益,取得显著成效。
    日本在二战之后,为了应对青少年运动不足、体能下降问题,先后在宪法关于国民的体育权利、社会教育法、体育振兴法、终身学习振兴法和体育振兴基本计划等法规文件中对儿童和青少年的体育权利进行了规定。2010年,日本文部科学省出台了《体育立国战略》,提出“创设生活中的体育机会”,为确保青少年的体育参与机会,特别指出“综合型地域体育俱乐部与体育少年团等团体应进行合作,在课后儿童教室、课后学童保育所等活动中,为青少年的校外体育活动机会提供支援”的政策方案;英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注意到青少年体质、参与体育活动的人数、学校对体育重视程度呈下降趋势,继1995年推出《运动:提升游戏》,2000年工党推出了《全民体育的未来》,任命600名学校体育协调员协调家庭、学校、社区俱乐部之间的关系,2002年的《体育教育、学校体育运动和俱乐部联盟》战略以及2012年围绕伦敦奥运会发布了《培养终身体育习惯——青少年体育新战略》,以鼓励更多的英国青少年将体育作为自己终身的生活习惯;1978年,美国《业余运动法》立法通过,在2008年颁布的《美国人运动的关键准则——青少年运动准则》基础上,2011年颁布了《促进青少年体育活动的行动指南》,《指南》主要内容是动员全社会共同努力促进青少年的体育参与,使得体育活动对青少年的健康产生最大限度的积极影响,特别是对家庭的职能、社区的职能、学校的职能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指导性建议;德国体育俱乐部在群众体育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青少年中参加体育俱乐部的占到同龄人的60%以上,这与德国体育联盟青少年组织——德国体育少年团的作用密切相关。
    综合各国经验发现,青少年体育已不仅仅集中在“校园体育”的范畴,如何开展校外体育,实现校内和校外体育的联合以共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为必然趋势;校外体育担负着丰富学生校外生活、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和项目技能、协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任,所以各国特别重视青少年校外体育的组织建设、青少年体育指导员的专业性培养、指导员的志愿者招募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指导员的制度及权益保障;各国在对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的职责与权益方面已明确区分于学校体育教师、其他类别社会体育指导员。
    随着我国青少年课业负担的不断减轻,充裕的课余时间为校外体育的开展提出了要求。一份专门针对学生校外体育专业指导需求的调查报告显示:有超过80%的受访学生表达了需要校外专业体育辅导员指导的愿望;81.5%的受访家长认为校内体育不能有效满足学生需要,丰富多彩而又专业正规的校外体育,有利于孩子们的身心发展;超过70%的在校体育教师对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的设立持支持和乐观期待态度。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的设立,必将担负起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历史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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