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着力培育扶持体育社会组织

  在发展公共体育服务中,常州市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体育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快建设包括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和健身服务等内容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一是实施“3+2”模式,实现体育组织乡镇(街道)全覆盖。在全市推行“3+2”发展模式,即每个乡镇(街道)必须成立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2个以上的单项体育协会。目前全市58个乡镇(街道)全部实现“3+2”模式。
    二是实施等级评估,促进体育组织更加规范。常州市体育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开展体育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制定《常州市体育社团等级评估标准》,着重从基本条件、组织建设、工作实绩、社会评价四个大类以及制度管理、服务绩效、活动开展等12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估,根据不同等级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的奖励,同时健全激励机制和公共体育服务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目前,全市已建有4A级体育社团13家、3A级体育社团19家。
    三是实施购买服务,推动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彩。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对体育组织承办各项赛事活动或代表常州组队参加赛事活动给予奖补,激发了社团组织举办活动的热情。常州市体育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出台《常州市关于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办法(暂行)》,明确“向谁买”、“买什么”、“怎么买”和“如何管”等问题。在购买服务过程中,坚持市场行为准则,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和推进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四是实施免费培训,提升体育组织队伍素质。常州市体育局每年制订培训计划,培训经费列入年度体育事业经费预算。成立全民健身讲师团,邀请专家开展普训和专项指导。目前,全市2800多个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均配备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大学生村官100%是社会体育指导员。武进区所有乡镇(街道)成立社会体育指导站,聘请专人负责,设立专项经费,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工作,形成了“武进模式”。
    五是设立专项经费,加大对体育组织扶持力度。每年设立150万元体育社团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体育社团的延伸覆盖、扶持发展、培训交流、普及推广、考核评估和表彰奖励。各辖市(区)体育部门也都设立了专项资金。改善体育社团办公条件,为市级体育社会组织免费或低租提供办公用房,力争实现市级体育社会组织实行集中办公。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