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获赞

  2016年4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布《全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从即日起,自治区内由国家投资建设、体育部门管理经营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公办且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这是宁夏继免费低收费开放大型体育场馆后,及时跟进启动中小型体育场馆的免费低收费开放,并将以专项经费补贴的方式促进中小型体育场馆开放。
    《指导意见》实施近两个月,全区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怎么样?开放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有没有获得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带着这些疑问,自治区体育局日前组织人员深入到全区5市、13个县(区)的42个中小型体育场馆进行了调研督查。督查表明,全区符合规定的42个中小型体育场馆,除6个因拆迁、延期交付使用等原因未开放外,其余36个场馆全部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各场馆的收费标准由当地发改部门审批,最低收费仅为2元,并且普遍对残疾人、军人等特殊人群给予优惠对待。
    督查人员在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已开放的中小型体育场馆,能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做到年开放天数一般不少于330天,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个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并且在制定开放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健身指导工作者或志愿者,购买办理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方面加强了配套保障工作。绝大多数体育场馆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了免费低收费开放公示牌,张贴相关规定,发布开放信息,并且举办或承办了职工运动会、学生运动会、群众体育联谊、单项体育竞赛等多类型的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文化活动。
    据了解,本次宁夏开放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均由各市、县(区)体育部门负责运营管理,基本属于场馆规模适中、功能分区合理、便于市民前往、易于开放经营类型的体育场馆,并且已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固定健身人群,免费低收费开放后进馆健身人数都有明显提升。此外,在督查中,健身群众也对体育场馆的免费低收费开放表示了欢迎和好评,认为这是体育惠民的有效方式,并希望今后能够开放更多的体育场馆设施,举办多类型的亲民便民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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