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健身扰民 要具体问题 具体分析

  每天晚上七时开始,首都机场生活区的人口文化广场和体育馆前的小广场,就成为广场舞爱好者们的舞池。天气好的时候,活动的人群还会更多一些。小广场上广场舞活动者每天只有一个半小时左右的活动时间。
  对于已经生效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新规”,小广场里大爷大妈们都表示有所耳闻,但他们并不为此担心。“大部分广场舞参与者都能约束好自己和团队,尊重他人生活,维护好公共秩序。如果都能自觉注意,又何来处罚。尽量远离居民区,在特殊时间节点,也会暂停活动,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抱怨,大家都身心都健康。”经常在此跳广场舞的许会芬说。
  不过,这样的“自觉”意识,并不是人人都有,也不是自始就有。许会芬说,前几年,的确也有过居民打电话投诉,现在已经好多了。街道的工作人员也会随时提醒她们控制音量,如果不听劝阻,片区的警察也会过来处理。在两片小广场不远处就是一片标准的田径场,但晚上没有灯光,电源也是一个问题,她们做了最大的努力,尽量减少扰民问题。
  对于开始实施的“新规”,许会芬认为在“是否扰民”的标准上应该更加明确。同时,在跳舞的时间、地点上,最好能够划分出一个时间段,为广场舞活动者提供一个活动场所。“如晚上九点之前,这样有一个标准,也能够合理的进行处罚。”许会芬说。
  对于确实严重扰民者,必须要进行治安处罚,许会芬坦言,现在人们的素质普遍提高,要是出现扰民还不停劝告的,那就应该进行处罚。但是,在进行执法时,要“抓现行”,真正处罚到个人,这是比较难的。应该在相应的群体中确定一名或者多名责任人,这样更有利于管理和协调。
  “要说广场舞扰民,进行行政处罚,我感觉更多的是我们没有一个可以活动场所。”许会芬说,不能只说广场舞一些不好的方面,要综合考量,互相换位思考一下。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可以给老年人跳舞活动的地儿太少了,应该开放一些学校、街道之类的场所供大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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