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广场舞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广场舞赛事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推动广场舞健身活动健康、安全、有序、蓬勃发展,根据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文件内容和精神,并结合广泛意见反馈,近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印发《全国广场舞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总局社体中心负责制定全国广场舞赛事活动的标准和管理制度,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负责各级各类广场舞赛事活动的组织及注册等事宜,代表中国与相关国际组织进行联系。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有组织的广场舞赛事活动开展,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办法》根据活动性质和规模等级将广场舞赛事活动分为三类,并详细提出了各类赛事的注册要求以及组织管理条例,还制定处罚细则应对各类违规赛事活动,规范广场舞市场有序发展。(转自4月11日《中国体育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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