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健身场地建设 助力新型城镇化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在推进健身设施建设,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开展,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的过程中,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升建设运营水平。

  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设计研究分院院长陈振羽看来,推进健身场地建设,也是促进我国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意见》的发布,在新的城市建设背景下,完善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更高水平体系构建的顶层设计,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指明了公共健身设施建设的新思路。

  《意见》凸显了几大亮点,首先是注重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在全面推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各领域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将是影响领域发展的核心关键。《意见》从顶层设计、存量梳理等多个层面提出要求,理顺了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建—管’全过程思路,体现了从顶层设计保障政策实施的务实态度和决心。”陈振羽说。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体育部门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同时,国家相关部委也在自身的制度建设中给予响应,如住建部颁布了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等,明确提出了对于公共体育活动空间的建设和保障要求。一系列政策、文件、标准相继出台,对于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意义重大。

  其次体现在关注了城市建设发展与健身设施建设的关系。城市发展新时期,对城市空间资源的梳理和分配是补齐城市短板的重要契机。《意见》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有助于针对城市空间资源提质增效,协助城市环境提升。我国部分城市存在区域建设密度过高、人口密集、基础设施承载不足、服务水平低下等问题。利用疏解腾退空间推动群众健身活动场所建设,将是更合理有效的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方式,降低城市建设密度的同时提供了高品质城市服务。

  再次体现在促进基层自主意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开展的第一空间在居住社区,全民健身设施是建设完整居住社区的重要部分。完整社区不仅要有良好的设施与环境,还包括社区的整体性治理,鼓励基层自主自发行动,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意见》通过一系列政策手段,降低了社会力量建设设施的难度,鼓励多种模式运营,推动人居环境建设和治理由政府主导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打造新时代的‘善治’格局。”陈振羽说。

  还有就是转变建设投资重点,推动供给侧改革。针对现存健身设施主要存在大型场馆多、利用率不足、居民使用不便的实际状况,《意见》提出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重点鼓励扶持社会资源运营、严格把关大型场馆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居家健身计划和线上健身课程等解决方案。这充分表明,我国现阶段健身设施的建设重点不仅是场地等实体,还要扩展到运营服务平台、体育线上产品的开发应用上,这将进一步推动供给侧改革。(转自11月6日《中国体育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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