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裁判员管理操作性改革措施
日前,浙江省体育局印发了《浙江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级裁判员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运动项目协会的职能,对规范体育竞赛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处罚等监督管理工作做出了调整。
本次《实施细则》加强了对体育竞赛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等工作的监管,积极推动裁判员队伍的科学化管理,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紧密围绕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注册管理、选派工作等方面,为打造年轻化、专业化、国际化的裁判员队伍打下良好基础。
据介绍,《实施细则》对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本次调整更具有规范性,裁判员的具体管理者由原本的体育主管部门转变为各级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主管部门主要进行监督管理,协会裁判员委员会建设充分听取竞技体育部门的建议意见。除此之外,细化各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规范了向上级推荐培训、选派推荐工作流程,公开了参加各级裁判员晋升培训的标准。
据了解,《实施细则》最大的亮点在于建立了信息数据库,结合浙江省体育局数字体育的工作部署,在运用大数据技术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裁判员网络管理系统,打造基于裁判员数据、裁判员交流的体育信息平台,实现裁判员信息资源共享。(转自12月16日《中国体育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