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群众 运动要周全 保险有必要

  “看了最近北京发生的这起体育运动伤害纠纷后,给我了很多启示。原来自己忽略的一些事今后要考虑更多。虽说《民法典》里‘自甘冒险’条款有规定,但谁也不想因为运动中无意的伤害惹上官司,因为不值得。看来有必要为运动买份保险了。”在北京从事销售工作8年的葛应飞这样说。

  葛应飞上学时就喜欢运动,来到北京工作后仍然保持着运动习惯,甚至变得更频繁。“来北京后举目无亲,工作压力也大,生活除了工作没有其他东西,特别乏味无聊。运动是我最好的生活调剂品,约同事组团打球,或者到了球场临时跟陌生人组团一起打。只要我有时间我就会去打球,不分时间。”

  篮球本就是对抗性运动,扭伤或碰撞在球场上是很常见的事。有一次葛应飞的眼镜被碰飞摔烂了,也只是自己再去配一副并买了一个眼镜固定带,以防运动时滑落。“打篮球胳膊腿碰到太正常了,大家都是成年人,只要不是有意的,道个歉,私下吃个饭,也不会计较这个事。我这么多年还没遇到过因为不小心伤到对方被告到法院让索赔的。”

  因为运动,葛应飞扩大了交际圈,交到了一些玩得不错的朋友,在北京的生活有了起色。随着年纪渐长,他对运动安全也有了更多重视。“这个案子出了以后,我觉得我们在组团打球时,好朋友就算了,如果是社群里发布的,因为涉及到不认识的人,还是应该把运动中可能发生的状况明确一下,大家有了共识才好在一起玩。”

  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之时,很多人都会依靠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现在运动环境越来越好,运动氛围越来越浓,各种运动社群、社团也很多。相应的运动纠纷以后肯定会多起来。这次的案件也是给大家提了个醒,脑子里得有根弦绷着,运动中一定要注意避免伤到别人,不管需不需要自己负责,伤到别人总归是内疚的。别人若是伤到我,我也得受着。这样来看,为自己买份保险是有必要的,经常运动,这份安全保障少不了。”(转自1月18日《中国体育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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