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实施办法》提高补助标准加大关怀力度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为体育事业作出过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老教练员的关怀,鼓励运动员、教练员不断攀登体育高峰,国家体育总局于2003年制定了《国家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实施暂行办法》(体人字[2003]425号),向符合条件的672人,发放资助金1894万元,让老运动员、教练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为加大关怀力度,总局于今年年初修订实施了《国家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实施办法》(体人规字[2024]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5年。修订后的《办法》,一是大幅提高了资助金额,分别由原来的“5万元、3万元、2万元”,调整为“10万元、6万元、4万元”;二是明确了成立伤残鉴定组,对所申报的伤残伤病材料进行鉴定。
此《办法》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总局基金中心负责。(转自5月30日《中国体育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