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国律师网球精英赛竞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
2016 “大成杯”全国律师网球精英赛
二、主办单位
中国网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
四川川投国际网球中心
四、协办单位:成都市律师协会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0月5-7日
地点:四川川投国际网球中心
八、赛事组委会
主 任:李玲蔚(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副 主 任:卿尚霖(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旭涛 (四川国际川投网球中心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执行主任: 魏郁彧(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事业发展部主任)
执行副主任:刘兴润(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事业发展部副主任)
张立峰(四川国际川投网球中心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部经理)
秘 书 长:魏郁彧(兼)
副秘书长: 刘兴润(兼)
刘彬
李曦
张赟
裁 判 长:高岩
副裁判长:
竞 赛 部:张赟 (报名联系人)13880667735 acezhangyun@163.com
行政接待部:王云平
新闻宣传部:张亦磊
安全保卫部: 舒丹
医疗救护部:李柯
九、比赛项目
1、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三个项目。比赛项目不分年龄组。
2、参赛选手可兼项报名参加单打和混合双打比赛。
十、参赛规则
1、 参赛选手需是执业律师。
2、 报名队伍中不允许有退役的网球运动员;
3、 参赛选手参加比赛前15天,需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此项比赛。
4、 赛事组委会负责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中国网球协会拥有参赛选手资格的最终解释。
十一、比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组内循环赛,第二阶段为淘汰赛。循环赛采用分组循环和同名次淘汰的比赛办法,分组情况视具体报名人数决定,淘汰赛采用单淘汰的比赛办法。循环赛的名称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若获胜次数相同,则按照相互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2、循环赛和淘汰赛均采用6局先胜制和平局决胜制(抢七)。
3、参赛选手遇有连场,可休息最多不超过20分钟。如遇天气影响,裁判长有权调整赛制。
十二、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十三、分组抽签
1、比赛不设置种子选手,所有参赛选手分组将由大成律师事务所代为抽签分组,并以拍照或摄影方式保证抽签的公平、公正、公开。
十四、奖励办法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 | |
名次 | 奖金、奖品 |
第1名 | 4000 |
第2名 | 2500 |
第3 名 | 1000 |
第4-8名 | 500 |
注:比赛具体奖励方案根据报名情况再作相应调整
十五、比赛用球
1、 DUNLOP
2、 每场比赛使用2只新球。
十六、投诉
为维护竞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对选手资格有异议,应由申诉方在比赛开始之前向组委会提交书面材料,申诉承担举证责任,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赛事组委会受理申诉进行核实。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所有口头申诉均视为无效,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应当积极配合组委会核实申诉材料,并尊重组委会的裁决。
十七、赛事监督、裁判方法
1.赛事监督由中国网球协会指派。
2.赛事监督有权随时检查参赛选手的有效证件,未出示证件或出示证件不符者取消比赛资格。
十八、其他
1、服装要求:凡参赛选手应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和鞋上场比赛。原则上不得穿着图案或商标过大的服装和鞋。
2、比赛现场安排有资质的医生处理参赛选手的伤病,并提出处理意见,费用自理。
3、如有天气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组委会有权利更改比赛规则。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本竞赛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