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健美操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比赛地点
(一) 4月12-17日 福建 厦门
(二) 5月17-22日 广东 珠海
(三) 8月24-29日 山东 烟台
(四) 10月11-16日 上海
二、参赛条件
(一)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在本年度首次参赛报名时备案,没有进行人员备案的参赛单位不接受报名参赛。
(二)已经获得健将级、国际健将级的运动员可直接晋级参加锦标赛和冠军赛。
(三)参加表演类项目徒手健身操舞、轻器械健身操舞的运动员可直接晋级参加锦标赛和冠军赛。
三、竞赛项目与分组(参见附录1)
(一)竞赛分为竞技类项目和表演类项目
竞技类项目分为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五人操五个单项。
表演类项目分为有氧舞蹈(组合、集体)、有氧踏板(组合、集体)、徒手健身操舞(组合、集体)、轻器械健身操舞(组合、集体)四个单项。
(二)年龄分组
分为成年组(18岁以上含18岁),年龄二组(15—17岁) ,年龄一组(12—14岁),预备组(9—11岁),基础套路组(6-8岁)。
(三)竞技类项目分组
1、成年组(18岁以上含18岁)
健将组:已获得健将级、国际健将级资格的运动员
精英组:一级以下(含一级)资格的运动员
2、年龄二组(15—17岁)
健将组:已获得健将级资格的运动员
精英组:一级以下(含一级)资格的运动员
3、年龄一组(12—14岁)
完成2017年度备案条件符合年龄规定的运动员
4、预备组(9—11岁)
完成2017年度备案条件符合年龄规定的运动员
(四)表演类项目分组
1、有氧舞蹈和有氧踏板
按照参赛人数不同,分为3-5人的组合赛和6-8人的集体赛;按照参赛年龄不同分为成年组(18岁以上含18岁),年龄二组(15—17岁) ,年龄一组(12—14岁);预备组(9—11岁)只设6-8人的集体赛;基础套路组(6-8岁)只设5-8人规定动作的集体赛。
成年组有氧舞蹈、有氧踏板、年龄二组有氧舞蹈、预备组和基础套路组的比赛场地为10x10平方米,年龄二组有氧踏板、年龄一组有氧舞蹈和有氧踏板的比赛场地为7x7平方米。
2、徒手健身操舞和轻器械健身操舞(参见附录2)
该表演项目只在成年组设项,分为5-8人的组合赛和9-12人的集体赛,比赛场地为10x10平方米。
3、参赛运动员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单项的组合赛和集体赛。
4、参加徒手健身操舞和轻器械健身操舞项目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竞技类项目的比赛。
四、竞赛办法
(一)参赛内容
1、自选套路:
参加成年组精英组、成年组健将组、年龄二组健将组竞技类项目和有氧项目的运动员,按照国际体联《2017-2020年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创编自选套路参赛;表演类健身操舞项目成套动作按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14-2016年有氧健美操评分细则》和表演类项目特殊规定(参见附录2)自编。
2、规定套路
年龄二组精英组、年龄一组、预备组和基础套路的比赛执行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14年--2016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的成套规定动作。
(二)参赛资格
各年龄组以运动员备案身份证的出生年份确认参赛年龄组别;运动员已获得的运动等级以中国健美操竞赛网更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参赛要求
1、每名运动员可以规定组别内任选最多三个单项的比赛。
2、参加同一组别男单、女单、混双、三人操项目的参赛单位限报两名或两组运动员,参加竞技五人操和表演类项目的参赛单位限报一组。
3、参加成年组(精英组)三人操的运动员可含一名获得健将资格的运动员;参加成年组(精英组)五人操的运动员可含两名获得健将资格的运动员;其他获得健将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精英组单项比赛。
4、同一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运动员不得穿着相同的比赛服参赛,否则后面出场的参赛套路裁判长减0.5分。
5、自选套路不得抄袭其它参赛队伍的成套音乐,否则将由裁判长减0.5分。
(四)出场顺序
1、预、决赛出场顺序在截止报名后一周内由竞赛委员会抽签决定;
2、兼项运动员出场顺序间隔不足5个成套,竞赛委员会将按照《10分钟法则》做出相应调整。
(五)申诉
1、比赛接受难度分申诉,申诉必须在本单位动作套路的分数公示后5分钟内,按申诉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2、比赛接受对同组别其它单位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申诉,申诉必须在本项目预赛结束后5分钟内,按申诉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3、比赛接受对抄袭成套音乐的申诉,申诉必须在本项目预赛结束后5分钟内,按申诉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五、竞赛条件
(一)比赛场地提供国际体操联合会认证的专业健美操比赛地板。
(二)比赛评分采用中国健美操协会认可的专业健美操计分系统。
六、报名
(一)参赛运动员根据备案的参赛项目和年龄分组进行报名,在赛前二十天(截止报名日期中午12点)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各参赛运动队报名时必须备案本队具备执法资格的裁判员,否则需向组委会缴纳外聘裁判费,方可接受比赛报名。
(三)10人以下的运动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11人以上的运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
(四)自选动作参赛运动员报名时,须提交MP3格式的参赛音乐,并以“年龄组别-参赛项目-参赛单位-运动员姓名”的格式命名。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录取名次
1、成年组精英组和年龄二组精英组的单人项目录取前16名、集体项目取前12名进入决赛;决赛中获得单人项目的前12名、集体项目的前8名的运动员获得参加锦标赛及冠军赛的晋级资格。
2、其它组别的单人项目录取前12名、集体项目取前10名进入决赛,预赛不足进入决赛套路的参赛项目,减一录取;预赛不足四套的项目,预决赛一次进行;决赛中单人项目获得前8名、集体项目获得前6名的运动员获得参加锦标赛及冠军赛的晋级资格。
3、得分相同者,则依次以完成、艺术、难度分优胜者依次领先,若分数仍然相同,则名次并列,下一名次轮空。
4、各年龄组别有氧项目前五名进入决赛,决赛前三名的运动员获得参加锦标赛及冠军赛的晋级资格。
5、参加徒手健身操舞和轻器械健身操舞项目的运动员,不受晋级限定,可直接参加2017年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和冠军赛。
(二)奖励
单项奖:各组别获得晋级资格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并在中国健美操竞赛网上予以公示。
八、裁判团(高级裁判组、裁判长和裁判员)
(一)高级裁判组和裁判长由中国健美操协会选派。
(二)裁判员须获得中国健美操协会颁发的2017-2020周期健美操裁判员资格证和2014-2016年等级规定动作培训资格证,由参赛单位提名并经中国健美操协会确定。
(三)各参赛单位根据参赛运动员数量提名裁判员人数(10名以下限报1人,11人以上限报2人),赛区裁判员的工作由竞赛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
(四)全体裁判团成员须携带裁判服和裁判资格证参加工作,裁判评估合格者视为一次执法资历。
九、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需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
(二)所有参赛人员必须驻会。
(三)报到注意事项参见补充通知。
十、经费(食宿费标准以补充通知为准)
(一)各参赛队保险费、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参赛单位报名时缴纳裁判员参赛保证金,未报到或中途擅自撤离者将扣除保障金,按照要求完成工作的裁判员在比赛后退还。
(三)高级裁判组、裁判长、仲裁的费用由大会负担;裁判员费用自理。
十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由赛事活动承办单位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包括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卫生、气象、通讯、供水、供电等。
(二)赛事活动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具体履行安保职责,组委会负责人为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赛事活动组委会须确定应急工作信息员和应急电话,负责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组委会负责对信息员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四)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上报,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
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健美操协会。
附录1:2017年全国健美操联赛项目与年龄分组
表1:竞技类项目分组
组别/单项 | 男子 单人操 | 女子 单人操 | 混合 双人操 | 三人操 | 五人操 | |
成年组(18岁以上) | 健将组 | ü | ü | ü | ü | ü |
精英组 | ü | ü | ü | ü | ü | |
年龄二组(15-17岁) | 健将组 | ü | ü | ü | ü | ü |
精英组 | ü | ü | ü | ü | ü | |
年龄一组(12-14岁) | ü | ü | ü | ü | ü | |
预备组(9-11岁) | ü | ü | ü | ü | ü |
表2:表演类有氧项目分组
组别/单项 | 有氧舞蹈 | 有氧踏板 | ||
组合赛(3-5人) | 集体赛(6-8人) | 组合赛(3-5人) | 集体赛(6-8人) | |
成年组(18岁以上) | ü | ü | ü | ü |
年龄二组(15-17岁) | ü | ü | ü | ü |
年龄一组(12-14岁) | ü | ü | ü | ü |
预备组(9-11岁) | 不设项 | ü | 不设项 | ü |
基础套路组(6-8岁) | 5-8人 规定动作 |
表3:表演类健身操舞项目分组
项目组别 | 徒手健身操舞 | 轻器械健身操舞 | ||
成年组(18岁以上) | 5-8人组合赛 | 9-12人集体赛 | 5-8人组合赛 | 9-12人集体赛 |
附录2:表演类项目特殊规定
本规定仅限于徒手健身操舞和轻器械健身操舞的参赛项目。
(1) 成套时间:2分±10秒;
(2) 特定内容:三段操、一段舞;
A 第一个八拍为四次开合跳Jumping Jack的4个八拍组合。
B 第一个八拍为两次吸腿跳Knee Lift两次大踢腿High Kick(左右依次交换)的4个八拍组合。
C 第一个八拍为四次弹踢腿Skip(两次向前两次向侧, 左右依次交换)的4个八拍组合。
D 不少于4个八拍的风格任意的舞蹈动作组合。
(3) 限定内容:托举与技巧
A 超过肩的托举1次;技巧组合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3个。
B 轻器械健身操舞的成套中无器械动作不得超过8个八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