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滑轮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9年8月1-3日。
(二)比赛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凤凰山滑雪场。
二、比赛项目
男子:短距离 (传统技术)、15公里(间隔出发自由技术)、4×10公里接力(2传统技术+2自由技术)。
女子:短距离 (传统技术)、10公里(间隔出发自由技术)、4×5公里接力(2传统技术+2自由技术)。
三、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19〕90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
(二)年龄规定
2005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三)运动员年龄资格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四、参加办法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19〕90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每个参赛单位报名时最多限报男子、女子各6名运动员;参加各小项比赛时最多限报男子或女子各4名运动员。
(三)每个参赛单位限报男子或女子各1支队参加接力项目比赛。跨单位组队的,牵头单位负责报名并占用其1支队伍的参赛名额。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雪联最新《越野滑雪国际竞赛规则》。涉及抽签的比赛项目,具体方法由技术代表确定。
(二)参赛报名不足6人的个人小项、不足4支队伍的接力小项将取消比赛。
(三)接力小项没有并列成绩,具体名次由影像分析决定。
(四)比赛服装、器材
(五)运动员比赛时的服装、器材等所有装备,必须符合国际雪联关于滑轮比赛器材和安全的有关规定,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带比赛头盔。
(六)赛会组委会统一为每位参赛运动员提供本赛会官方比赛滑轮、固定器。各参赛单位必须使用本赛事官方比赛原装滑轮,不得进行改装或更换轴承。
六、奖励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19〕90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19〕90号)第三条第(二)(五)项规定执行。
八、技术官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19〕90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九、仲裁和申诉
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能范围按国际雪联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参赛单位对运动员的成绩和判罚等方面有异议,须在此比赛非正式成绩公布后15分钟之内,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并提供相关证据。
十、保险
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购买保险方可参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