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赛季全国跳台滑雪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1年3月7日-8日
比赛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国家跳台滑雪科研训练基地
二、比赛项目
女子个人标准台
男子个人标准台
男子个人大跳台
男子团体
混合团体
三、参赛资格
(一)符合《全国冰雪赛事参赛资格办法》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可完成90米跳台滑雪比赛的运动员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滑雪协会共同审定的国际雪联《跳台滑雪竞赛规则》
(二)比赛器材
比赛器材规格和标准执行国际雪联关于跳台滑雪比赛器材的有关规定。
(三)成绩计算
1.个人赛
个人赛将分为试跳轮和决赛两个阶段。决赛前必须举行试跳轮,不强制要求参加试跳轮。决赛举行两轮,第二轮根据第一轮成绩排序倒序出发,两轮成绩相加为总成绩,评定名次。
2.男子团体赛
每个代表队共4名运动员。比赛分为两轮,每队第二轮第3名运动员比赛结束后,最后1名运动员出场顺序,依据现有每队总成绩进行排名,由低到高依次出场。4名运动员两轮成绩之和为代表队总成绩,评定名次。男子团体赛报名少于3支队伍,自动取消设项。
3.混合团体赛
每个代表队由男子2人,女子2人组成。正式比赛为两轮,比赛分为两轮,每队第二轮第3名运动员比赛结束后,最后1名运动员出场顺序,依据现有每队总成绩进行排名,由低到高依次出场。4名运动员两轮成绩分数之和为代表队总成绩,评定名次。混合团体赛报名少于3支队伍,自动取消设项。
混合团体的出发顺序:女子组、男子组、女子组、男子组。
(四)安全规定
所有运动员参加跳台滑雪比赛时必须穿戴国际雪联认证的专业器材,且所有运动装备应符合国际雪联有关安全规定。
(五)男子团体和混合团体允许跨单位组队,报名时需明确代表单位。
五、奖励办法
(一)个人: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第4-8名颁发证书。
(二)团体:录取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第4-8名颁发证书。团体项目不足三个队报名时,最后一名不颁奖。
(三)设运动员、运动队、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证书。
六、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需填写参赛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3月6日12:00时前报至中国滑雪协会及赛事组委会。
中国滑雪协会
联系人:姚一鸣
电话:010-88318090
邮箱:yym_jingsai@126.com
赛事组委会
联系人:梁彦庆
电话:15932026267
邮箱:306060132@qq.com
参赛队报名时需提交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参赛队报到时需出示全体人员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并于反兴奋剂及赛风赛纪工作会上提交反兴奋剂承诺书及赛风赛纪承诺书。
正式随队官员原则上按照运动员数量1:4配备,运动员数量不足4人的,每单位每性别可至少配备1名正式随队官员。各参赛单位可报超编官员,但正式随队官员和超编官员总数量与运动员数量比例不超过1:1。赛事组委会向超编官员提供相关证件。
(二)报到
请各运动队提前向组委会提交抵离信息及相关人员信息,并于2021年3月5日17:00前抵达赛事指定酒店。
七、裁判员
比赛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八、仲裁和申诉
人员组成和职能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对运动员资格、成绩和判罚等方面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赛后15分钟之内提交竞赛秘书,并提交相关证据。申请仲裁需交纳600元仲裁费,否则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申诉成功后退还600元仲裁费;申诉不成功,仲裁费不予退还。
九、竞赛日程
竞赛日程可能因天气原因进行临时调整。
十、参赛费用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
十一、保险
请各参赛队/运动员按有关要求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方可参赛。裁判员的人身意外险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购买。
十二、疫情防控
赛事组委会需严格遵守国家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对全国性赛事防疫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赛事的疫情防控工作。
十三、反兴奋剂要求
参赛队需提交反兴奋剂承诺书。
参赛运动员不得发生兴奋剂误服情况,参赛单位不得为运动员提供任何违反反兴奋剂要求的食品、药品。
参赛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过兴奋剂规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冬运中心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