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警地共同培养运动员名单公示的通知
体竞字〔2021〕77号
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警地共同培养
运动员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行业体协,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有关体育院校:
经公安系统招录考试,张鸿林等27名运动员符合入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补充规定》,以上人员将实施警地共同培养政策,代表前卫体协重新注册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取得成绩分别计入前卫体协和相关输送单位。
现对以上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4月23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竞体司。
附件:实施警地共同培养运动员名单
联系人:张锐
电 话:(010)87182401
传 真:(010)87182401
体育总局竞体司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