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警地共同培养运动员名单公示的通知


体竞字〔2021〕77号

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警地共同培养
运动员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行业体协,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有关体育院校:
  经公安系统招录考试,张鸿林等27名运动员符合入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补充规定》,以上人员将实施警地共同培养政策,代表前卫体协重新注册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取得成绩分别计入前卫体协和相关输送单位。
  现对以上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4月23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竞体司。


  附件:实施警地共同培养运动员名单

  联系人:张锐
  电  话:(010)87182401
  传  真:(010)87182401


                                        体育总局竞体司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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