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田径、游泳青少年组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

  

体竞字[2017]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有关院校,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增设田径、游泳青少年组项目比赛。现将2个项目竞赛规程予以公布。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做好报名参赛工作。

此2项比赛不在天津市举办。田径青少年组比赛将于8月17日-19日在陕西省宝鸡市举办,游泳少年组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7年6月23日

附件下载: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游泳少年组竞赛规程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田径青少年组竞赛规程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