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体操竞赛方式

    竞赛方式

    男女竞技体操包括四种比赛:资格赛、个人全能决赛、单项决赛和团体决赛。

    资格赛(第I种比赛)

    资格赛包括来自12个国家(地区)奥委会的参赛队伍(每队6名运动员)和26名个人运动员。每个参赛队从6名运动员中任意选派5人参加每个项目的比赛。男子参加6个项目的比赛,女子参加4个项目的比赛。每名运动员的成套动作为自选动作。资格赛将确定其余几种比赛的资格。资格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团体成绩将计算各参赛队参加每个项目比赛的4个最好成绩之和。比赛形式为6-5-4。

    个人全能决赛(第II种比赛)

    在资格赛中全能成绩排名前24位(每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最多2名)的运动员进行各项目自选动作的比赛。男子参加6个项目的比赛,女子参加4个项目的比赛。各项目总分最高的运动员为冠军。

    单项决赛(第III种比赛)

    在资格赛中各单项(男子6个项目,女子4个项目)成绩排名前8位(每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最多2名)的运动员参加该项目的自选动作的比赛(进入跳马决赛必须有2个动作)。每个项目得分最高的运动员为冠军。

    团体决赛(第IV种比赛)

    资格赛中团体成绩排名前8位的参赛队参加团体决赛。男子团体比6个项目,女子团体比4个项目。比赛形式为6-3-3。与资格赛相同,每个参赛队由6名运动员组成,其中的任何3人参加每个项目的比赛。所有分数都计算在团体成绩中。总分最高的参赛队获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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