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健康发展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近年来,体育、教育部门在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工作中仍然有些不足。学校体育工作应重点坚持普及与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其基本任务是增强学生体质,掌握锻炼方法,养成锻炼习惯,提升青少年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与体育竞技能力。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四项主要工作体育课教学、课余体育活动、业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是学校承担的重点任务。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学业压力的增大,全社会对青少年体育发展的认识反而越来越淡薄,对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理解存在很多的误区。多年来,体育教育在国民教育中被严重忽视,普通学校体育课被严重削减,体育教师人数不足,无法正常开展体育教育,造成“五育”发展失衡,青少年体质下降的不良局面。

新修订的体育法第三章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列为发展重点,对体育、教育部门协同配合,促进青少年体育教育发展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指导。例如,第二十六条,“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将在校内开展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鼓励学校组建运动队、俱乐部等体育训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有条件的可组建高水平运动队,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等,这些条目对学校体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意见。这对青少年体育发展,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推动体育强国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通过体教融合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是新时代建设体育强国的必然要求,以前所说的体教结合模式的困境根源就在于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对人才培养的价值取向不统一。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绝不是简单地在以往体教结合模式的基础上进行融合,而应当是一个全新的理念。

目前,大多数普通学校的体育软硬件资源配置匮乏且滞后,在课程设置、经费投入、训练条件设施、教练员水平、团队配置、后勤保障、队伍管理等方面,无法与体育部门相比较。而体育部门很难从内部缓解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学训矛盾”,需要教育部门来缓解这一矛盾。在今后的具体实施中,可以考虑打通优秀教练、教师的交流通道,共享体育运动学校与普通学校的资源优势,利用普校的师资力量提升体校的文化教育水平;利用体校的教练力量提升普校的体育教育水平,还可利用体校优势的硬件条件在放学后或周末等节假日,依据学生不同的兴趣爱好,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训练活动,既丰富了青少年的业余生活,又提高其身体素质,也为选拔优秀体育人才提供了更大的选材范围。青少年体育运动水平和竞技水平得到提升后,进而发展小学、中学和大学不同阶段的城市规模乃至国家规模的校际联赛,以校际联赛为平台,更深入的促进青少年体育运动发展,以达到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推动体育强国建设的根本目的。(转自6月27日《中国体育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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