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2015年总局安排一般财政拨款资金及彩票公益金用于资助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资助青少年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援建青少年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开展青少年体育基础研究及宣传等工作。根据财政部及总局关于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项目后期监管,切实做好预算资金执行的督导工作,现将2015年总局安排青少司各项经费的使用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与青少司各主管业务处室的联系与沟通,按协议规定或议定工作计划,有序、保质地推进所承担工作任务,切实按照经费执行计划,及时、足额使用经费。
二、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及总局关于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预算范围支出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报销审批,不得挪用或超预算范围支出经费。
三、 根据财政部及总局有关经费使用规定,当年安排资金原则上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请各有关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自即日起,对我司安排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对于无法按计划执行完毕的经费,请各有关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于11月20日之前向我司书面说明情况,并上报结余经费数额。逾期未报者,视同资金可全部使用。
四、 对于工作未按计划完成,资金产生结余的相关单位,总局青少司将研究收回资金并在安排2016年预算时予以核减。
联系人:望 宇
联系电话:010-87182072
体育总局青少司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