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体育局开展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调研
7月13日-15日,宁夏体育局副局长张梅同志带领竞技体育处、群众体育处相关人员先后到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和中卫市开展调研,听取各地对《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各地级市体育部门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市、县、区分管领导,体育中心负责人及相关教练员参加了座谈讨论。
调研主要从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的项目设置、运动员资格、运动员交流、参赛办法、竞赛办法及奖励办法等方面进行。张梅副局长就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的主要目标、设项原则做了通报,要求各级体育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针对大家反馈的意见建议,要求自治区体育局相关处室认真梳理汇总,通过召开专题会再次讨论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拟于2022年8月在中卫市举办。2020年4月,自治区体育局制定了《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各市、县(区)体育部门和体育社会组织等相关单位意见,初步确定了比赛项目、参赛办法、参赛资格等内容。本次调研,希望当面征集意见建议,确保《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科学、准确、完整、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