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六五”普法呈现新亮点

 

近年来,青海省体育局注重将体育工作的“活性”、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特色和改革发展的时代要求紧密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呈现出新亮点。

体育为“媒”,让法制宣传主动“嫁”出去。一是省体育局采取“挂靠”、“跟班”等形式,在各类体育比赛和活动中将法制宣传教育主动打包,分级分类,进行深入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不断了解《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体育行业法律法规,熟悉体育惠民政策;二是以各项比赛为中心,把体育执法、执裁和反兴奋剂工作贯穿始终,使《反兴奋剂条例》在赛场上落地,在运动员心中扎根;三是在定点扶贫、对口共建、干部下乡、党团活动中融入体育展演和政策法规宣讲,寓教于乐,收效甚好。

把握特色,让法制宣传充分“融”进去。一是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地区的实情,转变法制宣传理念。五年来,省体育局多次组织工作组深入各市、州、县,尤其是青南地区进行体育工作调研,在全民健身、健身器材安装、民族体育文化传承发展等方面既尊重民族风俗、宗教信仰和地域习惯,又坚持宪法、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用民族的“语言”、民间的“方言”,让法制宣传更接地气。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汇编了《青海省体育政策法规常识》,并翻译成藏文、蒙文版,便于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读。在“体育健身进寺院”活动、僧侣篮球赛、国际民族传统射箭精英赛等各项体育比赛和健身服务活动中,选派懂政策法规、懂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干部、业务骨干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沟通对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坚持改革,让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实”起来。一是主动适应改革、法治的新形势、新要求,将依法治国战略、依法治省决策部署与体育法治工作充分结合,梳理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厘清政府职能边界,使执法有依据,普法有重点;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促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省体育总会、省足球协会等三分之一的社团组织进行了换届改选,体育社团在体育竞赛、全民健身、行业自律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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