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举办“法制宣传安全警示”座谈会
针对多巴基地射击馆枪弹管理员私自倒卖小口径子弹案件,遵照省体育局新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宁同志在多巴基地等单位调研时提出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坚决整改、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否则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的总体要求,12月12日,省体育局在多巴基地召开了局系统“法制宣传安全警示”座谈会,邀请西宁市特警支队作战训练科科长郭攀同志做了专题辅导,并对枪弹管理及其他涉及安全方面的法律问题给予了现场解答。局系统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及重点岗位责任人,共计50余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局竞体处处长于利国同志传达了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关于加强运动枪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体育运动枪弹的安全管理,杜绝违法违规操作,确保运动枪弹安全。
郭攀同志讲解了关于非法持有及贩卖枪弹的司法解释,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对加强枪弹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阐述。他利用被公安部列为“1996暨1997全国一号案件” 白宝山等8个经典案例详解了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带来的社会危害,并结合自身工作对如何选用枪弹管理员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辅导内容与现实结合紧密,重点突出、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与会同志对枪弹管理,使用有关政策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把握,进一步增强了体育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了我局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局竞体处、多巴基地、省体工一、二大队、省体校等单位领导结合联系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管理防范和制度建设等薄弱环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会人员谈到,此次多巴基地射击馆枪弹管理员私自倒卖小口径子弹案件,给省体育局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此次恶性事件的发生,反映出我局在枪弹管理中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制度监督等环节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应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枪弹管理及其他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人、财、物的管理。对各级各类人员应在思想思维、政治素养、社交、网络监管、经常性教育和阶段性教育方面抓实抓细。并针对我局运动员年龄轻、阅历浅的特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和载体,充分发挥现代传媒尤其是互联网的作用,运用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将安全管理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座谈会气氛热烈,讨论踊跃。
会后,多巴基地和体工二大队都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抓紧整改,一是全面审查枪弹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采取弹壳与子弹相对应的办法,保证实际消耗和库存数量完全相符。二是调整选配政治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的人员从事枪弹管理工作,严格政治条件审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在签订枪弹安全管理责任书后方可上岗。三是重新对《枪弹管理制度》、《射击活动操作规程》、《枪弹库安全防火防盗制度》、《运动队枪支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各个环节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