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16个单位被命名为2012年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积极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为增进广大青少年的体质健康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2011年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和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力度。近日,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拉萨市第二高级中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拉萨市第三高级中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拉萨市实验小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拉萨市第三中学青少年俱乐部、拉萨市尼木县朝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拉萨市第四中学“雪域阳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林芝“工布阳光”俱乐部、林芝县普拉响箭俱乐部、阿里地区改则县藏羚羊俱乐部、阿里地区扎达县古格王俱乐部、那曲地区索县美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那曲阳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日喀则地区仁布县任布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昌都地区惠民俱乐部、昌都丁青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山南地区扎囊县黑氆氇俱乐部等16个单位被命名为“2012年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并且每个俱乐部3年内将得到20万元的中央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

        从2008年开展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动以来,西藏的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已达到52所。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将不断探索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机制,大力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积极为提高青少年身体健康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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