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谐之旅”为主题,以“点燃激情传递梦想”为口号的北京奥运火炬接力将于2008年6月在我省境内传递,6月25日下午,火炬接力境内传递云南火炬手选拔新闻发布会在云南省体育局举行。
火炬手的选拔是火炬传递活动的重要工作,根据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计划》要求,结合云南实际,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将选出最有资格代表云南传递奥林匹克圣火的火炬手。
云南火炬手选拔方式和数量: 云南省火炬手选拔的主体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省火炬传递组委会具体负责我省火炬手选拔工作,组委会的办公室下设火炬手选拔处负责对全省火炬手的选拔组织工作进行指导。根据北京奥组委《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指导文件》规定的选拔方式,我省采用组织系统推荐方式进行选拔。
充分依靠行政组织体系,由省直有关单位、武警、军队和火炬传递的行政区域的组织系统进行推荐提名,履行评审程序,完成火炬手选拔工作。火炬手由省体育局、民委、总工会、妇联、残联、团省委、省教育厅、云南省军区、武警云南总队和各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指派、推荐世界冠军的获得者和优秀体育工作者,少数民族代表(云南2 5个主要民族确保各有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新长征突击手的获得者,解放军、武警战士,获国家级奖励的科技人员、学生代表和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人士等。各有关州市要推荐本地特有的民族、最有影响力、最有代表性、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士为火炬手。
根据组织系统推荐方式的特点,对照火炬手选拔范围、选拔标准,火炬手评审工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1、被推荐的火炬手候选人如实填写《火炬手候选人申请表》、《火炬手候选人承诺书》等材料,并由本人签字。
2、候选人所在法人单位、或劳动人事关系存放的人才中心等中介机构、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相关各州市、省直有关单位、云南省军区、武警云南总队,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按规定履行安全背景审查和相关法律手续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云南省传递活动组委会火炬手选拔处。
4、火炬手选拔处进行全面评审,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云南省传递活动组委会,确定火炬手候选人名单。
5、火炬手名单由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云南省传递活动组委会提交北京奥组委审核备案。
北京奥组委分配给我省的火炬手总数为624名,其中377名由我省选拔,占总数60.42%,247名由中国奥委会、奥林匹克大家庭、北京奥组委和赞助商指派,约占总数39.58%。
我省选拔的火炬手具体分配数额为:
火炬传递途经的昆明市124名(含省直单位64名)、丽江市126名、迪庆州127名,共计377名。
省直有关单位:省体育局20名、省民委10名、省总工会5名、省妇联5名、团省委5名、省教育厅5名、省残联4名、云南省军区和武警云南总队各5名,共计64名,约占我省选拔总数的16.98%。
火炬手选拔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奥林匹克运动。
2、实践北京奥运会举办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3、在本行业、本地区工作成绩突出,或自身有感人的经历并对于他人有教育和激励意义。
4、热心志愿服务,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5、为推动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或在奥运会历史上取得过优异成绩。
护跑手选拔方式和数量: 通过火炬接力开展奥林匹克教育,鼓励青少年了解奥运、支持奥运、参与奥运,展示中国青年一代的良好形象,根据往届奥运会惯例,在选拔火炬手的同时,同步开展护跑手的选拔工作。护跑手的任务是为火炬手、特别是为残疾人火炬手传递圣火提供支持,并在必要时帮助火炬手完成传递任务。根据北京奥组委统一制定的护跑手标准和选拔规则,云南省通过组织系统推荐方式选拔护跑手。云南省负责选拔的护跑手名额是137名,选拔将主要面向传递城市大中专学生以及青年教师,昆明市47名、丽江市45名和迪庆州45名。在省火炬接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和以上3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北京奥组委负责提供统一的护跑手制服并向护跑手颁发证书。护跑手的选拔方式和资格确认程序与火炬手相同。护跑手选拔工作时间安排与火炬手同步。
护跑手选拔标准: 除了符合火炬手标准的要求,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 7周岁以上。
2、能在2 0分钟内轻松跑完3公里。
3、能跟得上身体素质最好的火炬手。
4、能在多个接力路段进行护跑。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我省火炬手选拔工作方案》已经北京奥组委火炬接力中心批准,从今天起正式启动我省的选拔工作,通过火炬手的选拔,传播奥林匹克精神,宣传北京奥运会“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举办理念,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展示云南的历史风貌、人文特色和民族风情,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热情,为构建和谐社会、办好北京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圆满完成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云南传递活动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