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体育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组赴黔东南州开展立法调研




  为加快推进《贵州省体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按照《条例》修订相关规定,4月6日至7日,立法起草小组由省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牟勇带队到黔东南州开展第一站立法专题调研,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厅级干部姜庭桂,凯里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周江菊,凯里市政府、台江县政府有关同志陪同调研。

  此次调研旨在了解黔东南州在推进体育事业、产业发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围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体育产业、体育行业监管等方面,收集对《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为期两天的调研中,专题调研组分别走访调研了黔东南州下司龙舟训练基地、州游泳馆、下司皮划艇激流回旋基地、台江县台盘村“村BA”实地、台江县全民健身中心和民族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在台江县老屯乡长滩村调研台江县独木舟项目发展和赛事情况,在凯里学院调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开展、体教融合、特色体育发展等情况,还调研了黔东南州体育馆、凯里民族体育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并在黔东南州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

  会上,黔东南州参会人员分别介绍了州体育工作现状,在推进体育事业发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困难,以及对《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省人大、省司法厅相关同志从立法规定、立法程序等角度为《条例》修订进行专业指导。

  牟勇指出,2022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布并于2023年1月1日施行。《体育法》工作的贯彻实施是全国体育系统的一件大事。总局对贯彻实施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尽快健全完善以《体育法》为龙头,以若干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文件为补充,系统全面的体育法律法规体系。《条例》作为我省体育行业唯一一部地方性法规,对全省体育事业起到了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为满足新时代体育发展需要,在省人大、省司法厅的支持和指导下,《条例》修订已纳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省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项目,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此次《条例》修订覆盖面广,纵向涵盖了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体育组织等方面,横向涉及到财政预算、规划审批、体教融合、卫生健康、执法监管等方面,省体育局殷切希望大家关注、支持全省体育工作,为立法修订工作建言献策。

  省人大社会委、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立法处,省体育局办公室、法规处、群体处、文宣中心,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黔东南州司法局,凯里学院体育学院有关同志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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