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体育局 贵州省统计局联合发布2020年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与增加值数据公告


  经核算,2020年,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为271.85亿元,增加值为112.42亿元,与2019年相比,总产出与增加值分别下降3.0%和0.6%(未扣除价格因素,下同)。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63%。  

  从体育产业内部结构看,体育服务业增加值为109.00亿元,占全省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97.0%,占比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增加值为3.05亿元,占全省体育产业的比重为2.7%,占比与上年持平;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增加值为0.37亿元,占全省体育产业的比重为0.3%,占比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从增长速度看,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接触性聚集性为主的体育服务业和制造业增加值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其中,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增加值下降34.1%,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下降6.5%,体育经纪与代理、广告与会展、表演与设计服务下降4.2%。以非接触性聚集性为主的体育服务业增加值保持增长,其中,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增速最高,增长23.6%,其次是体育教育与培训,增长18.7%。

贵州省体育局      贵州省统计局

2022年3月25日   

 



  附注

   1.指标解释

    体育产业总产出,指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体育货物和服务的价值。

    体育产业增加值,指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进行体育产业生产活动而创造的增加值。

    常住单位指在我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

    生产是指在机构单位负责、控制和管理下,利用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

  2.核算分类

   体育产业核算分类采用《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派生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符合体育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体育产业核算采用两级核算分类。第一级分类按照活动特点分为体育用品和相关产品制造业,体育场地设施建筑业和体育服务业三大类。第二级分类是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细化为178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

  3.核算方法及数据来源

   体育产业总产出和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核算。

  核算所需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三大部分。一是普查资料和专项调查资料,包括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全国体育产业专项调查资料等;二是省统计局统计资料,包括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有关专业统计年报资料等;三是行政管理资料,如省体育局的部门统计资料。  



  公告下载: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联合发布全省2020年体育产业总规模与增加值数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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