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95亿元支持城乡基层建设58个体育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4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明确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并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95亿元,支持城乡基层建设58个体育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2018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大专项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工业、旅游、健康、生态经济等产业发展以及“路、水、电、气、网、园”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用3年左右时间,着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改善乡村发展基础条件,有效增加乡村公共服务资源,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保障。2018-2020年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将统筹安排180亿元,支持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在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中,计划实施乡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1786个,总投资572.04亿元。其中,实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上,重点支持13个综合体育馆(场)、37个全民健身中心、17个体育休闲公园、9个民族传统体育基地、20个县级体校以及一批多功能运动场、村(屯)级篮球场、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灯光篮球场)、健身步道等建设,总投资21.29亿元。

2019年实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中,推进教育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提升、公共社会服务设施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设施提升和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5个领域项目建设。在实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提升项目中,补助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共13个设区市建设5个综合体育馆、16个体育休闲公园、4个民族传统体育基地、15个多功能运动场、11条健身步道、7个县级体校共58个项目。其中,南宁市5个、柳州市1个、桂林市14个、梧州市3个、钦州市1个、玉林市1个、贵港市1个、防城港市1个、百色市8个、贺州市9个、河池市4个、来宾市3个、崇左市7个,补助资金1.195亿元,总投资达到29.45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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