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广西将全面完成全区新建或改扩建100个体育公园建设任务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体育局、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广西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社会〔2022〕4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等7部委《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49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1〕82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区体育公园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制定本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全区新建或改扩建100个体育公园建设任务,其中Ⅲ类以上体育公园44个。各设区市原则上配置1个体育公园,各县(市、区)原则上配置1个体育公园,城镇按常住人口每3万-5万人配置1个社区体育公园,逐步构建较为完善的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和一般镇四级体育公园体系。

《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明确落实主要任务:加强项目选址和规划布局;推动体育公园绿色发展;加强体育公园健身设施建设;深化拓展公园服务功能;优化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模式。

《实施方案》指出,体育公园是以体育健身为重要元素,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集合各类运动场地和设施,具备体育健身、运动休闲、赛事竞技和娱乐休憩等多种功能的公园,是全民健身的全新载体、绿地系统的有机部分、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体育公园要与生产生活空间有机融合,不设固定顶棚、看台,不得以建设体育场馆替代体育公园,不得以体育公园的名义建设特色小镇、变相开发房地产项目,避免体育公园场馆化、房地产化、过度商业化。不鼓励将体育综合体命名为体育公园。

近年来,参与体育健身的人群比例逐年攀升,产生的问题日渐突出。围绕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难点问题,广西紧盯公共体育设施补短板,支持城乡基层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篮球场等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建立广西重大体育设施项目库及动态管理机制。截至2021年底,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1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9%。(通讯员:韦东宁 杨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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