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召开2012年全省体育法制和宣传工作会议

    5月30日,福建省体育局在福州召开了2012年全省体育法制和宣传工作会议。福建省体育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转变会风要求,将全省性的体育法制和宣传工作会议合并召开。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文体局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部分媒体记者等近6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宣传处处长林远主持。
    会上,省体育局正厅级纪检监察专员林泽民作了工作报告,传达了今年全国体育政策法规规划工作会议和全国体育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1年福建体育法制和宣传工作情况,部署了今年体育法制和宣传工作重点。针对今年的工作,要求各单位在继续加强对体育法制和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的同时,法制方面,要继续推进体育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基础性工作;宣传方面,要扩大对群众体育工作和全民健身活动宣传,加强对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舆论引导,做好全国“八城会”筹办的相关宣传,切实做好重大赛事宣传,以及继续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和信息报送工作。
    福建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正国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徐正国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中福建体育法制和宣传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着重围绕在新的形势下提高对体育法制和宣传的认识,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深对体育法制和宣传工作的新理解,要把法制工作作为建设体育强省的重要基础和工作原则,崇尚法治,遵循法治;要把体育宣传常态化,主动工作,提前谋划,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体育事业整体形象的高度,扎实做好体育宣传工作;二是要把关注民生作为体育法制宣传的新任务,出台的政策、组织的活动、经费的使用等等,都要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在法制的框架内进行;同时,把握后北京奥运时代体育工作的新特点,从体育全面提升民众生活质量、生活品质、幸福指数的角度出发,加大宣传;三是要从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高度理解体育法制宣传的新要求,要以更高的文化自觉担当重任,开创性地开展体育法制和宣传工作;四是要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体育法制和宣传工作新能力,要敢为人先,本着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态度,在法制和宣传工作方面大胆尝试,采取更多更新更好的办法推动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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