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体育局部署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赛外兴奋剂检查有关工作
为确保安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兴奋剂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实施赛外兴奋剂检查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关于安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兴奋剂检查工作的通知》(皖体青〔2018〕21号)文件要求,省体育局近日部署安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省十四运会”)青少年部赛外兴奋剂检查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省运会注册检查库。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公布(公示)的省十四运会青少年部合格运动员名单为本届省运会注册检查库,该注册检查库有效期至省运会闭幕式结束。
二、注册检查库内的异地训练运动队和异地训练运动员必须按照要求申报行踪信息,未填报申报表的运动队、运动员默认在本市市区训练。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单位运动员的行踪信息申报工作,告知运动员相关责任和义务,并由各市反兴奋剂联络员用专用电子邮箱填报《安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运动队异地训练驻地报告表》和《运动员转移训练地点报告表》。当注册检查库内的运动队队员的驻地、训练地点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前至少48小时填报《运动员转移训练地点报告表》。省体育局有关训练单位应协助参赛单位做好省优秀运动队在训运动员的行踪信息报告事宜。
三、如果注册检查库内的运动队队员因各种原因不参加省运会决赛,应向省体育局青少处和局有关项目管理中心提交运动员本人签名、参赛单位负责人签审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运动员退出第十四届省运会决赛的报告》,可退出注册检查库。
四、各参赛单位要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填报行踪信息,并确保运动队队员能在申报的行踪信息所指明的地点接受兴奋剂检查。
异地训练运动队和异地训练运动员未填报(含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安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运动队异地训练驻地报告表》、运动员转训未填报《运动员转移训练地点报告表》、填报的信息不准确、不详细或未包含必须的信息等导致错过检查,将依据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处罚。
运动队在填报的行踪信息中提供欺骗性信息或其他恶劣情况,将根据其具体情节,按照逃避兴奋剂检查、篡改或企图篡改兴奋剂检查结果等,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的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五、省十四运会兴奋剂检查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进入运动员驻地和训练、竞赛场所,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到达运动队常驻地报告表或转移训练地点报告表上填报的地点,直接找到受检运动员下达检查通知,各单位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拒绝、阻挠或借故拖延。运动员在接受赛外兴奋剂检查时应同时出示运动员注册证和身份证,必要时,兴奋剂检查官可以在现场拍照以进一步确认其身份。
六、各市体育行政部门须于5月18日前按规定完成注册检查库运动队的核实和行踪信息申报工作,同时上报本单位反兴奋剂联络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