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全数开放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全省公共体育设施、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百分之百向社会开放。
将全数开放的体育设施包括体育部门所属的公共体育设施、部分社会单位所属的体育设施,以及教育系统所属的校园体育场地,其中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设施包含各类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跳水馆)、游泳池和全民健身中心等建筑物。
文件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开放的时间、低收费的标准等。《通知》明确要求,除重大赛事和维修保养以外,公共体育设施全年向公众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有条件的学校可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在正常教学时间的早、晚向社会开放。
据了解,出于安全的考虑,部分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后,会要求刷市民卡等验证身份。在此之前,杭州市主城区中小学校园体育场地已于去年9月1日起免费对社会开放。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和学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确有服务成本开支的,可以适当收取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低收费和非盈利为原则,报经物价部门批准后实施。这意味着到2015年底,浙江省老百姓可以用“低成本”或者免费的方式,使用身边任何公共体育设施,或到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健身。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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