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云龙镇荣膺“中国龙舟文化之乡”称号
5月27日 ,从中国民协传来喜讯,经评审,鄞州区云龙镇荣膺了“中国龙舟文化之乡”称号,专家组还充分肯定了该镇“中国龙舟文化之乡”创建工作,并对云龙龙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弘扬表示赞赏。
龙舟文化传承在云龙镇已逾两千年。1976年从甲村石秃头山出土的战国时期文物铜钺上镌刻的“羽人竞渡”图案,足以说明在2000多年前的云龙当地先民在河中已有竞渡现象,也可以说这是龙舟竞渡的最早起源。
从现有的文字史料来看,宁波地区在一千多年前的宋朝,龙舟竞渡现象盛况空前。民国时期,云龙庙会龙舟竞渡影响范围非常大,以地域而论这是宁波地区一年一度的龙舟比赛,但每年冠军非云龙镇前后陈村莫属。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重视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1984年,国家体委把龙舟竞渡这一民间传统活动列入体育比赛项目。前后陈村龙舟队因远近闻名被选为宁波市代表队参赛省龙舟比赛,连续五届获得省冠军,还多次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龙舟赛,夺得全国第七名历史最好成绩,成为浙江省内的“龙舟之王”,为云龙龙舟文化历史增添了辉煌的一页。云龙镇正在原来基础上积极打造新龙舟,培育新队伍,不断推动“特色龙舟”向“品牌龙舟”的逐步升级,到目前为止已连续举办了5届龙舟比赛,全镇已有龙舟十八条,是全省乃至全国龙舟最多的乡镇。前后陈村还特别组建了一支女子龙舟队,打破了“女子不能下龙舟”的旧俗,她们和男子同台竞技,成为龙舟竞逐中的一道风景线。每年龙舟赛期间,长山江里龙舟竞逐、锣鼓喧天,长山江畔人头攒动,万人空巷。
1984年开始,云龙镇多次组织文化人和专家挖掘龙舟文化,编写龙舟文化材料。2009年,该镇“龙舟竞渡”项目被列入鄞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前后陈村村民水春华被正式任命为云龙镇“龙舟竞渡”项目的非遗传承人,同年,前后陈村被列入区级“龙舟竞渡”非遗传承基地。2011年,该项目列入宁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宁波市非遗传承基地。2012年4月,云龙镇“龙舟竞渡”被列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3年6月,在“我们的节日•端午看云龙”大型民俗活动仪式上,云龙镇被授予浙江省民间文艺传承基地(龙舟竞渡)和宁波市优秀民间文艺传承基地(龙舟竞渡)。
为促进龙舟文化发展的深入、持续,镇党委、政府创新扶持方法,通过村企结对与政府拨款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壮大龙舟队伍的发展。企业的加盟赞助使龙舟队摆脱了资金困乏的窘况,成为云龙龙舟重生的坚强后盾,也使得龙舟竞渡具备了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
云龙镇从2008年开始在镇域范围内调查龙舟传承谱系,摸清传承人的数量,并登记入册。根据传承人的具体情况和能力,镇党委、政府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以确保传承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到传承工作中。2009年,以水春华为代表的传承人正式由政府命名,开展以老带新活动,物色青壮年加入龙舟队伍,定期开展培训,使云龙镇龙舟文化代代相传。
6月2日,“我们的节日•端午看云龙”大型民俗活动将如约而至,届时举行的“中国龙舟文化之乡”命名仪式将给今年的“龙舟竞渡”锦上添花。玉粽袭香千舸竞,云龙争渡话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