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年在全省开展村级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

    “省体育局明年将安排50万元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全省村级体育俱乐部建设,并根据俱乐部发展情况逐年加大扶持力度。”省体育局局长李云林10月17日在台州召开的全省村级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现场会上宣布,从明年开始,将在全省范围开展村级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副司长续川,省有关部门和台州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以及全省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强乡镇负责同志共40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体育局副局长应祖明主持会议。

    2002始创于台州地区的村级体育俱乐部,是农民兄弟根据共同的目的和兴趣自愿组成的,以辖区特定体育场地设施为依托,经常开展体育活动,隶属于所在地乡镇政府的公益性群众体育组织。经过5年的发展,村级体育俱乐部已经扩展到杭州、衢州、绍兴和温州等地,达到了3000多个。

    为了规范全省村级体育俱乐部建设,省体育局日前已制定下发了《浙江省村级体育俱乐部标准(试行)》,对该群众体育组织的定义、管理规范、设施配备、申报步骤等作了详细规定,并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

    李云林在现场会上充分阐述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强调村级体育俱乐部创建是贯彻党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方略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改善农村风气、密切干群关系的有效手段,也是体育系统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在“送体育下乡”、“农村体育年”、“创建小康体育村”基础上应运而生的村级体育俱乐部已经成为“基层农村体育组织最活跃的种子”,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有效机制鼓励基层的创建积极性。

    村级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要用创新的、超前的、开拓性的思维去考虑和进一步实践,如何充分发挥这些基层体育组织的功能和作用,李云林提出了“四结合”的要求,把村级体育俱乐部建设与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坚持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建设一个、成熟一个、管用一个,使之发挥在健身指导、竞赛活动、体质测试、健身教育、休闲娱乐等多方面的服务功能,努力使村级体育俱乐部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新家园,成为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新的活动基地和公共服务的中心辐射点。

    续川对浙江积极探索农村体育的发展举措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村级体育俱乐部是农村体育工作的有效探索,是中国特色的基层体育发展之路,对于全国农村体育工作有着带头和示范作用。

    现场会期间,与会代表实地参观考察了台州椒江区、路桥区和温岭市的村级体育俱乐部建设情况。

    三门县基层体育俱乐部创作的《百姓健康记心间》的现代快板,“倡导新生活,弘扬新文化,文化体育共同联手抓”,“创建了农村体育俱乐部,百姓有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寓教于乐聚一起,增长知识健身体”,“……老百姓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大乐园”,这一句句通俗易懂的朴实话语,赞扬体育俱乐部创建带来的喜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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