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壮大

    在浙江全民健身群众的行列中,活跃着一支朝气蓬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他们在带领和指导基层群众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伴随着全民健身大潮应运而生的,早在1993年12月4日,原国家体委就颁布了《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1994年6月10日开始实施。1995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分别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地位、作用、职责做了界定,并将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纳入国家体育法制轨道。经过13年的发展,我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已达到27017人,被批准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就有88人。

    目前,我省的体育人口约占总人数的39.8%,在遍布城乡的体育活动站点中,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仅担负着组织管理者的责任,还担当着技能传播者的角色。他们不仅是体育主管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而且是帮助健身者“解疑释惑”的良师与益友。在服务基层、服务大众的长期实践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计名利,无私奉献,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为了不断提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省体育局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从1996年至今先后举办了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20期,各市、各县(市、区)也按要求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培训体系。今年,我省将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000人。

    按照规划,到2010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二期工程结束时,我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还将不断发展,与全省体育人口的比例达到千分之二,要实现这个目标还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讲:“全民健身,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省的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必将伴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而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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