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

  随着杭州亚运会临近,浙江各地的全民健身热情被充分调动。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总体部署,4月初至5月,在全省范围开展《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助推加快打造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营造全民迎亚运的良好氛围。
  为推动全民健身开展,保障公民参加健身活动的权利,根据《体育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应运而生,2008年起施行,2014年修正。现行《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共6章、45条,主要包括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和服务,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金彪,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晶分别率队前往绍兴和舟山,通过现场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检查,充分肯定绍兴、舟山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做的工作,认为全民健身工作站位高、工作实、氛围浓、特色强,成效明显。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全民健身工作的责任意识,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强担当,助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实落地;要从群众需求出发,把优质共享的导向树起来,聚焦公共体育服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群众对全民健身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攀升;要从现实问题出发,把执法检查的实效提起来,通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了解群众关切、倾听群众心声、深入开展宣传,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全面提升法律法规实施的综合效果,烘托全民健身迎亚运的氛围。
  陈金彪一行在绍兴实地走访越城区、柯桥区,调研中国轻纺城小学教育集团裕民路校区、绍兴市棒(垒)球体育文化中心、羊山体育公园与绍兴市奥体中心等地,检查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亚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市体育社团组织发展等情况,同时对增强中小学生体质、建立健全体育指导机制、引导树立健康投资理念等提出更高要求。
  吴晶一行实地走访舟山新城与普陀区、岱山县,深入感受当地全民健身氛围。在沈家门小学,检查组详细询问了学校开设体育课程、组织课外体育活动、场馆设施对外开放等情况,认真检查学校的体育教学台账,要求校方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延长开放时间,更多惠及周边群众。在岱山县全民健身中心,检查组强调要注重提升场馆服务规范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体育文化需求。
  记者了解到,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接下来还将前往杭州、温州、金华、丽水开展检查。与此同时,委托相关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进行检查,实现全省执法检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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