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启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3月28日,张家港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5年,建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一是增强公共体育产品供给能力。加快“1410”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即建成一个市级体育中心、四个体育公园、十个镇(区)区文体中心,实现镇(区)“新四个一”工程、办事处“三室一场一路径”、行政村(社区)“两室一场一路径” 全覆盖。积极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达到80%以上。各镇(区)建成镇级体育总会和包括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在内的10个以上的单项体育协会。每个行政村(社区)都有5个以上体育健身组织,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4人。二是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结构。各镇(区)全面建成室内面积不少于3000㎡、室外面积不少于5000㎡的镇级文体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全部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和农民集中居住点,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50人,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低于总数的70%。三是形成公共体育服务多元化供给体系。推进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逐步实现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引入市场化运作方式,有效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鼓励企业冠名体育俱乐部,积极参与职业体育发展。四是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市级体育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率达到90%,每年形成1-2个科研成果,全市国民体质测试达标率达97%,建成覆盖全市的体育信息与健身指导网络平台。五是公共体育服务形成长效机制。明确市、镇(区)、村(社区)三级体育管理责任,分级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初步实现城乡公共体育场馆集团化经营,实现公共体育服务财政经费逐年增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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