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在宁签约

    624日,2011年度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签约仪式在南京举行,89个项目获得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资助,引导资金总额6000万元。省政府副秘书长肖泉、省财政厅副厅长江建平、省体育局局长殷宝林、副局长颜争鸣、副巡视员张辰方出席签约仪式。肖泉、江建平在签约仪式上讲话,殷宝林主持会议,颜争鸣通报了2011年度引导资金项目组织和评审工作情况,并代表省体育局与受资助项目单位签订协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体育产业,去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从2011年起设立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从年初开始,省有关部门按照《江苏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科学有序地开展项目评审工作,经过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管理协调小组审定等程序,遴选出首批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资助项目。
    会议要求,对项目实施要进行全程跟踪,加强指导服务,加快推进进度,力争项目早日实现预期目标。要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完善项目评审制度,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及早谋划2012年度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制度,加强对全省体育产业发展的战略研究和前瞻部署。要围绕到2015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2%的目标,结合“十二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切实增强体育产业的辐射功能,拉长产业链,做大产业群,促进优质资源向体育产业领域集聚,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层次鲜明、充满活力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要注重项目源的培育和储备,提高重大项目的组织化程度,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发展体育产业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各地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抓紧制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配套方案和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体育产业发展。要把管好、用好引导资金作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重要抓手,努力发挥引导资金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放大引导资金的政策效应。有条件的市、县要出台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推广全省体育产业发展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全社会发展体育产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各市体育局和财政局、所有获得引导资金资助单位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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