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保证一小时

    9月21日,在常州市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推进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中小学生必须保证每天在校锻炼一小时,市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就该项标准对各校进行督查。
    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是指学校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形式包括大课间体育活动、体育课和体育课外活动,其他在校休息时间均不包括在内。教育局将把该项标准作为督学、督政和评估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对不合格的单位采用一票否决制。此外,明年的督查活动还将重点放在各中学的高三年级。
    近年来,全国中学生体质呈逐年下降趋势,如何加强学生的体育锻炼已成为国家重要课题。2007年,常州市提出“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的理念,2009年独立承担并主持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与保障体系建构研究》,整体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引导学校遵循“健康视野,本土行动,特色发展”,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到目前为止,全市先后建立80所阳光体育运动校本化实施项目学校和65所体育特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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