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省优秀运动员保障“勿忘我计划”资助仪式在宁举行

        7月26日下午,2010年度江苏省优秀运动员保障“勿忘我计划”资助仪式在省体育局五环大厦举行。资助仪式上,举重奥运冠军陈艳青等17名曾经为体育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老运动员获得了资助,这为解决他们的生活、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积极参加文化学习和自主创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省慈善总会会长俞兴德,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发展体育基金会理事长俞敬忠,省体育局局长殷宝林,省发展体育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陈廉,省体育局副局长颜争鸣、纪检组组长高林、副巡视员张辰方,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吴汉如等领导出席仪式,并为受资助运动员、教练员颁发了资助金。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做好运动员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我省历来高度重视运动员的各项保障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在全方位、多层面关怀老运动员、老教练员的同时,又积极响应国家体育总局的号召,开展了退役运动员创业扶持的试点工作。今年五月,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扶持的我省第一个“运动员创业孵化基地”正式启动,全方位培养退役运动员的创业才能,为有创业意向和具有创业条件的运动员提供了实践机会。
        资助仪式上,接受创业扶持资助的老运动员陈立云代表17名受资助人员作了感人至深的发言。省体育局局长殷宝林在讲话中表示,江苏运动员保障工作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他对省慈善总会又一次出资20万元、江苏领航投资集团每年投入30万元“勿忘我领航体育基金”表示衷心感谢。他还呼吁社会各界继续关心老运动员的生活与就业,并殷切希望广大老运动员继续弘扬江苏体育精神,努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贡献。
        江苏省优秀运动员保障“勿忘我计划”自2009年7月份实施以来,在全省体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已经产生了积极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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