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体育馆被评为“2006年度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

    日前,吕梁市体育馆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06年度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

    吕梁市体育馆运营两年来,体育馆室外的篮球、网球、门球、羽毛球等健身场地全部向市民开放,全年开展了各类群体活动500余场次,参加健身活动的达百万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