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局召开法律顾问制度调研会
12月25日,省体育局法律顾问制度调研会在太原召开。省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省体育局法律顾问单位黄河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函(2008)108号】文件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研究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研究论证并提出制定我省体育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措施,为制定我省体育法律顾问规则奠定理论基础。
本次会议由省体育局法规处主持召开。会上,省政府法制办介绍了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组建情况和工作规则。黄河律师事务所介绍了近年来在省体育局所做的工作。省体育局介绍了聘请法律顾问有关情况。与会人员就如何制定我省体育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行了讨论和研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制政府进程,建立完善省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机制,省政府已决定成立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负责对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与省政府相关的重大涉法事项、重大经济合同项目和复杂、疑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省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