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后备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积极推进体育强市建设进程
《天津市关于加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激励办法》出台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建设体育强市的有关要求,破解天津从事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基层教练员、教师的激励政策的机制问题,近日,市体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在积极学习调研、充分研讨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印发了《天津市关于加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激励办法(试行)》(津体青少〔2018〕6号)》,激励各类培养输送单位不断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力量,推动高水平体育人才不断涌现。
一、遵循竞技体育规律,充分调动青少年体育教练(教师)选材育才积极性。在加强青少年体育设施建设和赛事活动的同时,着力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积极应对、破解政策瓶颈,对培养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教练员予以奖励,充分尊重并有效发挥其在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二、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输送激励体系。在体育后备人才激励对象上,实现了对各类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教练员的全覆盖;在激励范围上,除对直接输送后备人才予以奖励外,输送运动员如取得优异竞赛成绩,培养教练员还将继续享受奖励。
三、加强审核认定和资金筹措。市体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协同配合,细化后备人才认定依据、审核、经费预算编制及经费支出的工作流程,合理研究确定资助标准,并统筹利用体育事业发展专项经费,落实经费筹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