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是我国重点体育科研机构,承担着发展体育科学,促进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崇高使命。我所全体科技工作者应不辱使命,恪守法纪、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和科学道德准则,成为全国体育科技工作者的楷模。为严以自律,并接受所内外各方的监督,特制定如下准则: 一、认真履行体育科技工作者的职责和义务,积极主动地参加我所组织的有关活动,为国家体育事业多做贡献。 二、坚持体育服务于人类文明、和平与进步的基本目标。在科技活动中,严格遵守和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道德规范和规定,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兴奋剂问题的“三严方针”。 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努力创新,反对弄虚作假、文过饰非。坚持严肃、严格、严谨的科学态度,反对学术上的浮躁浮夸作风。坚决抵制各种腐败和违规行为。 四、坚持贯彻“双百方针”,积极发扬学术民主,充分尊重学术领域中的不同意见。 五、尊重合作者和他人的劳动和权益,正确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反对不属实的署名和侵占他人成果。反对参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六、在参与各种推荐、评审、鉴定、答辩、评奖等活动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不徇私情。 七、发扬科技协作和集体主义精神,使国家有限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反对为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而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 八、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破除迷信,旗帜鲜明地反对体育活动中的伪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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