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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5 来源:科研所 作者:李达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各共建体育学院:

为充分发挥体育科技在我国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调动全社会科研力量开展青少年体育科学研究,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实际工作,决定开展2012年度青少年发展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本着青少年体育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科学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工作实践服务的精神,围绕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展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体育总局青少司根据各业务实际工作需要拟定了2012年度青少年体育研究题目(名称详见附件)。此次研究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合作项目。

项目经费首先支持各方面研究力量在相关项目的研究基础上,开展延续和补充研究。各领域申报的研究项目要在原有的研究基础上突出创新,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和层次。

另外,本次项目申报特设自由申报项目。申请人围绕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重大理论及政策问题,以及社会关心的青少年体育问题进行申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选35个项目进行立项。

二、申请人条件

(一)  申请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  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四)  研究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  研究项目第一申请人正在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不得超过2项。

(六)  青少年体育司每年的研究项目申请,申请人以第一申请人身份只能申请一项。

三、申报单位条件

(一)  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和开发能力基础、能为招标研究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的法人单位。

(二)  每个单位可单独申请,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请。

(三)  申报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四、申报程序

(一)  凡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单位及人员均可申报。

(二)  申报研究项目须于截止日期前从网上提交申报书,并将经单位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单位法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青少年体育研究与发展中心。没有通过网上申报的研究项目不予受理。

五、项目管理

(一)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青少年体育研究与发展中心负责研究项目的征集、项目招标、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题工作。

(二)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青少年体育研究与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评审。中标单位在同意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前提下签订计划任务书,并实施项目研究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  按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立即给予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二)  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三)  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重点项目申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一般项目经费不超过5万元。合作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

(四)  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按要求进行项目成果验收。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将由国家体育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进行审计。

(五)  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努力提高申报质量。未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项目申报书,不予以受理。

(六)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截止至 201262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温悦萌

  话:(01087182616,电子信箱:qsnciss@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青少年体育研究与发展中心,100061

 

附件:1.2012年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项目名称
2.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项目申报书  

 

            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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