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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疫情期间《体育科普微视频录用证明》 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17 来源:科教司 字体:

有关单位:

  为帮助人民群众做好疫情期间的科学健身工作,我司向全国体育科教单位征集居家科学健身微视频,得到各单位积极支持和踊跃投稿。经专家组评审,陆续向人民群众推荐了其中的71个系列的居家科学健身微视频,在总局网站开设的《疫情期居家科学健身科普微视频专栏》、学习强国、抖音体育、快手体育、新体育等媒体平台上推出,深受群众好评。

  为表彰疫情期间提供居家科学运动健身微视频的体育院校、科研院所单位和个人,现在总局官网对上述71部微视频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7-23日,为期7天。公示期满后将为作者颁发《体育科普微视频录用证明》。

  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体育总局科教司

  联系电话:(010)87182331,87182026,87182702

  附件:疫情期间居家科学健身科普微视频列表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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