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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32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责任书签订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3 来源:科教司 字体:

体科字﹝2018﹞144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32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责任书签订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运动项目协会:
  为确保中国体育代表团运动员干干净净参加第32届奥运会,实现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的参赛目标,进一步强化有关单位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工作责任意识,总局决定与相关单位签订《第32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现就做好《责任书》签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运动项目协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第32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反兴奋剂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反兴奋剂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所属项目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运动员和辅助人员在备战参赛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兴奋剂问题。
要在单位内部逐级落实反兴奋剂工作责任,明确每个相关人员的反兴奋剂职责和相应的处分,人人签署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位。一旦发生兴奋剂违规事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顶格处理。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解放军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国家队,做好各项反兴奋剂工作。要加强对本单位输送到国家队运动员和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兴奋剂违规问题。
  三、现将总局领导签署的《责任书》一式两份发给你单位,请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留存一份,另一份于12月10日前报送科教司。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联系人: 张德军、程谦
  联系电话:87182704、 8718270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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