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司决定对第一批科学健身示范区研究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安排
(一)各课题组按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规范(修订)》(总局网站下载)要求,依据所签订的课题计划任务书,上报研究成果报告、研究工作报告、主要技术资料等研究资料和财务验收材料,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工作。
(二)各课题组应在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课题经费决算,科教司将委托总局财务管理与审计中心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科教司将统一召开验收会,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会议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课题验收工作,并通知和敦促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按要求上报结题材料,未按要求上报结题材料且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的课题负责人将予以公示,并取消其3年内承担国家体育总局相关科技工作任务的资格。
(二)各课题组需同时按要求提供课题研究资料和财务验收材料,财务验收材料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研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有关要求提交,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将对材料进行严格审计,对材料报送不规范的课题,将进行现场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一经发现所报材料弄虚作假,将对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取消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3年内承担国家体育总局相关科技工作任务的资格。
(三)课题研究资料(含光盘)于2015年6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教司科技处。
(四)课题财务验收材料于2015年5月30日前直接报送至体育总局科教司科技处。
联系人:张 霞、刘尊佳
电 话:(010)87182335、67111073
附 件:国家体育总局科研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5年5月19日
附件:国家体育总局科研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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