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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国家队科研综合攻关研究课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2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奥运科研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司决定对2013—2014年度国家队科研综合攻关研究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安排

      (一)按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规范(修订)》(总局网站下载)要求,上报研究成果报告、研究工作报告、主要技术资料等研究资料和财务验收材料,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工作。

      (二)各课题组应在2015年3月20日前完成课题经费决算,科教司委托总局财务管理与审计中心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科教司将委托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召开验收会,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会议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请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此次课题验收工作,并通知和敦促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按要求上报结题材料,未按要求上报结题材料且无故不参加课题验收的课题负责人将予以公示,并取消其3年内承担国家体育总局相关科技工作任务的资格。

      (二)涉及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体育信息中心、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北京市体育科学研究所、上海体育科学研究所、山西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等单位承担的课题,只需按要求提供课题研究资料,不需提供书面财务验收材料,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将从2015年3月20日起,组织审计人员赴现场进行审计。

      (三)除上述单位外,其余单位课题组需同时按要求提供课题研究资料和财务验收材料,财务验收材料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研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有关要求提交,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将委托审计人员对材料进行严格审计,对材料报送不规范的课题,将进行现场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一经发现所报材料弄虚作假,我们将对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取消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3年内承担国家体育总局相关科技工作任务的资格。

      (四)课题研究资料(含光盘)统一报送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项目管理中心要认真对报送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研究资料(含光盘)1份报送至科教司科技处。

      (五)课题财务验收材料于2015年3月25日前直接报送至体育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审计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联系人:杨晓梅;电话:010-87182770;邮编:100763)。同时,为便于课题负责人与财务审计人员沟通交流,特在QQ建立课题审计工作交流群,群号:240309358,欢迎大家使用并在线沟通交流相关情况。

    联系人:张  涛

       电  话:87182359

        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科研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5年3月11日

 

 

 

 

 

 

附件1:

 

国家体育总局科研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课题经费到位情况说明表。

      应详细填列课题专项经费实际到位情况、使用情况,以及未能按照预算执行的情况及原因;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预算调整及报批情况。

      二、课题对外拨付情况说明。

      课题对外拨付经费情况,预算外外拨经费情况及原因说明。外拨经费工作协议、外拨经费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作为报告附件,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三、固定资产列表。

      1.使用课题经费购买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可循环使用的资产,要注明购买日期、型号、金额、研究用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2.没有购买固定资产的,也应注明未购买固定资产,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3.课题组购买固定资产,课题结题后应将所购固定资产移交课题组织单位,并开具固定资产移交清单,由双方单位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四、药品试剂购买情况说明

      药品试剂购买要提供具体药品试剂名称及数量,并提供销货单位销货清单和本单位验收单和入库证明,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五、经费支出汇总表。

      按计划任务书经费预算中所列支出款项,填列预算金额、实际支出金额、结余金额等,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六、经费支出明细表。

      由财务部门出具,为本课题全部经费支出明细账,包括每笔支出的明细账页、所有报销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对外拨付经费支出明细表由经费使用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七、课题经费账面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应付未付款项金额及使用计划,净结余金额。

      “课题经费收入支出明细账表”和“课题经费预算支出对比表”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512695988@qq.com),电子版报送时请注明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以上表格请在总局网站下载。

      以上材料均由课题承担单位出具,且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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