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2014年总局将组团参加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第十七届亚洲运动会和第四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等国际综合性运动会(以下简称运动会)。总局高度重视此3项运动会的反兴奋剂工作,明确要求我代表团运动员干干净净参赛,不出任何兴奋剂问题。为科学、高效的做好上述运动会的反兴奋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组织领导
总局将与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签订《中国体育代表团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责任书》,制定《中国体育代表团反兴奋剂和医疗工作规定》,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反兴奋剂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领队对反兴奋剂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参赛队伍应指定专门的反兴奋剂医疗工作联系人(见附件1),负责运动会备战、参赛期间的反兴奋剂医疗联络工作,并于通知下发后10日内将联系人名单报送科教司和反兴奋剂中心。
二、加强反兴奋剂教育,严格资格准入制度
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原则,对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实施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制度。有关单位应在运动会开幕前组织本单位所属参赛运动员和辅助人员系统学习反兴奋剂知识,统一参加考试,并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只有按照要求参加了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并签署承诺书的运动员和辅助人员,才能获得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的资格。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将学习、考试、签署承诺书和宣誓活动落到实处,将实施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制度作为加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切忌走过场、走形式。
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要求按照反兴奋剂中心的规定进行。科教司和反兴奋剂中心将对有关单位开展反兴奋剂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配合兴奋剂检查,履行运动员义务
(一)反兴奋剂中心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兴奋剂检查计划。根据运动会的规模、特点和我代表团实际情况,确保在代表团备战至出发前各阶段,对代表团所有参赛运动员,实施针对性的赛外兴奋剂检查,确保人人过关,不留死角。
(二)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要及时、准确的向反兴奋剂中心提供代表团运动员名单,一旦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反兴奋剂中心,以确保兴奋剂检查的有效实施。各参赛队伍要认真准确填写上报《集训队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表》(见附件2),一旦运动员行踪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反兴奋剂中心,避免错过兴奋剂检查。申报时间段的具体要求由反兴奋剂中心确定。
(三)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进入运动员驻地和训练、竞赛场所进行检查,各单位和运动员要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不得拒绝、阻挠或借故拖延。
四、严格管理运动队食品、药品和营养品,避免发生误服误用事件
(一)为避免食源性兴奋剂问题的发生,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训练单位,以及各参赛队伍领队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运动员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3〕18号)和《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肉食品、药品及营养品安全使用和管理的通知》(体科字〔2013〕12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运动员肉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建议各参赛队伍赛前在正规训练基地集中训练和统一食宿。集训期间,所有运动员一律在指定地点集中食宿,不得外出用餐,训练基地应严把原材料采购关,购买检测合格的肉食品。
(二)各参赛队伍要加强对运动员治疗用药的管理,运动会期间代表团药品和医疗器械由团部统一携带管理,根据需要发放至各参赛队伍队医或反兴奋剂医疗联系人。严禁运动队私自购买、携带或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官员自用药自行保管,禁止提供给运动员使用。各参赛队伍比赛结束后,所有未使用和未用完的药品及外包装均要带走,不得留在运动员村。
(三)运动员确因治疗需要必须使用含有禁用物质的药物或方法时,应向反兴奋剂中心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运动员治疗用药豁免管理办法>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3〕178号)执行。运动会期间运动员治疗用药豁免(TUE)应通过团部向组委会提出申请。
(四)各参赛队伍原则上不允许携带营养品出境或进入运动员村。
五、做好代表团医疗服务和保障工作
运动医学研究所应根据运动会规模、特点和参赛运动员情况,制定运动会中国代表团医疗服务和保障工作方案。有关单位应加强对运动员伤病和用药情况的监督管理,认真排查运动员伤病和用药情况,以参赛队伍为单位填写运动员伤病和用药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赛前报送至运动医学研究所。如发现任何医疗方面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科教司报告。
六、责任追究
对于在备战和参赛运动会反兴奋剂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反兴奋剂职责导致出现兴奋剂问题的,除依照总局一号令和国家队运动员兴奋剂违规处罚办法等总局有关规定给予运动员和教练员处罚外,总局还将依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中国体育代表团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责任书》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联系人
(一)科教司:
秦贞明(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010-87182329
范英华(第十七届亚洲运动会):010-87182328
胡雅欢(第四届亚洲沙滩运动会): 010-87182702
传真:010-67114862
(二)反兴奋剂中心:
兴奋剂检查:王淑生 010-64912138(兼传真)
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林海岩 010-64910444(兼传真)
(三)运动医学研究所:
解 强(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13801367771
詹 辉(第十七届亚洲运动会):13001999155
李方祥(第四届亚洲沙滩运动会): 13651007962
传真:010-67192755
附件: 1.反兴奋剂医疗联系人报名表
2.集训队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表
3.运动员伤病和用药情况统计表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4年5月6日
抄送:竞体司、人事司、外联司、监察局、运医所、反兴奋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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